人类基因组DNA标准品指试剂盒配套提供的,有预知分型的DNA片段。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品DNA包括等位基因分型标准品、阳性对照标准品、分子量标准品。
人类基因组DNA标准品的有效性检验和使用:
1.标准品DNA常作为独立包装包含于相关STR检测试剂盒内。对试剂盒进行有效性检验时,宜采用试剂盒提供的标准品DNA进行分型,并与试剂盒生产商提供的标准品分型图谱进行比对。当分型结果满足GA/T1163-2014中1要求时,可认为试剂盒及标准品满足法医物证检验要求。
2.在每批次PCR环节,要求同时扩增阳性对照标准品;在每批次毛细管电泳环节,要求同时检测等位基因分型标准品、阳性对照标准品PCR产物、分子量标准品。
3.新购试剂盒内含有的标准品DNA或者单独购买的标准品DNA经有效性检验合格后统一存放。
人类基因组DNA标准品的管理:
1.标准品DNA应由标准品管理员统一编号及管理。
2.DNA实验室应建立标准品DNA的入库登记表,一物一表,列出标准品DNA的名称、编号、入库日期、入库量、有效期限等信息;标准品DNA的使用应及时登记领用日期、领用量及领用人等。标准品DNA入库登记表和领用登记表参见附录A(供参考)。
3.同一批次新购标准品DNA在开封后至少抽取一份进行有效性检验。
4.原则上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使用标准品DNA。若标准品DNA已超过有效期限,实验室应进行标准品DNA有效性检验并记录。
5.对于有效性检验不合格的标准品DNA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作废处理。